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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轻的我走了,正如我轻轻的来,我轻轻的招手,作别西天的云彩,那河畔的金柳,是夕阳中的新娘,波光里的艳影,在我心头荡漾。”
“软泥上的青荇,油油的在水底招摇,在唐河的柔波晨,我甘心做一条水草......”这首曾风靡过无数文青或伪文青的情诗昂扬顿挫的从黑爷的嘴巴里滑了出来。
在场的人,除了早已民悉知黑爷底细的秦家父子外,其它人目中都露出了讶色。
只要略知词律的人都知道朗诵诗歌的基本要素是除了吐词咬字要清楚之外,最重要的是情感的投入。
即一名合格的朗诵者的语调和感情的起伏一定要与诗词的韵意情感一致,最优秀的朗诵者则能加倍的放大诗调里所蕴含的寓意和情感,从而引起听众的无限共鸣。
黑爷这货显然非常喜欢徐某人的这首诗,它除了普通话里稍带了些南方独特的口音之外,这首诗是真真被它读得昂扬顿挫,荡气回肠。
若是一个搞文艺的人,念出这效果也就罢了,可当朗诵者是一只八哥的时候,那种冲击力确实有些惊人。
就连绯虎都对这只贱鸟有些刮目相看。
它不得不承认,眼前这只贱鸟的嘴巴虽然很不讨喜,但在文青装逼范这一块,确有些天赋。
绯虎不喜欢这首诗,它做人的时候就不喜欢,觉得这诗太矫情,根本引不起它那颗女汉子心的共鸣。
做人的时候不喜欢,现在变成了鸟自然也不喜欢,但是大话已经说出去了,它只要输一场,就算输,即它再不喜欢这首诗,朗诵也不能输。
可想朗诵好一首诗词,没有感情,光靠普通话标准是行不通的。
它不得不去回想青少年时期曾经倾慕过,或者说暗恋过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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