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章 去她姥姥家了 (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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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星县的风俗,定过亲的未婚男女,没有结婚之前,过年过节的,男方要把女方接到家里住上几天,短则三两天,长则十天半月。
互相有个熟悉的过程,也在日常相处当中再考察一下本人和家庭环境。也有在这相处当中发现问题的或是相处不了的,退婚的也有。大部分是没问题的。
这就相当于风俗版的以结婚为前提进行交往,让青年男女以未婚夫妻的身份谈一场朦胧的恋爱。
恋爱嘛,肯定是甜蜜的,都想把最好的一面展示给对方,所以,一般是不会出问题的。
有在这个过程当中相处得特别好,互相特别满意的,一结婚就甜甜蜜蜜,美满得很。直接省去两口还得跟互相适应的尴尬过程。
当然,风俗是风俗,遵不遵守,遵守到什么程度,要看个人。因着把未来儿媳妇接回家过节,走时要给伴手礼,还要给压兜钱的。有些人家就象征性的一年只接一个中秋节或是春节。
条件好的,也有心的,两个节都接,以示对儿媳妇重视。
也有那小两口相处得好的,端午节也接。
更有极品的人家,为了多个人帮忙干活,什么清明端午重阳,亲戚家办喜事丧事的,都把媳妇接过去,帮着干活。走的时候给块八毛钱压兜,白给干一年活儿,加起来跟别人家接一次钱一样多。
林家穷成这样儿了,几个儿子订婚之后,没成亲之前,也都一年至少接一次。订过婚的闺女,过节没人节,要被笑话的。
这也是为啥二嫂会说,看中秋节宋家来不来接林绣去过节,就知道他们想不想毁婚了。婚期在正月,两家又离得远,过年肯定不会接。就这一个节了,不接过节,啥意思还不是清楚明白嘛。
二嫂这么一说,大家就都不再说什么了。
等着看吧。
又把之前商量好的说头儿,对了一遍。
大嫂二嫂这才下厨房做饭,林绣给打下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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